出版日期:2017年09月25日 星期一  今日天气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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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住房公积金指南

1.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浙政办发〔2009〕20号等文件精神,我院自2017年9月,例行调整全院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,并补缴2017年1-8月的公积金差额。职工本人可以通过OA查询最新的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额(10月工资条)。公积金缴存额较上年调高者将会补扣1-9月的差额。

2.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基数,是以职工本人2016年度工资薪金来计算的,缴存比例为12%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2017年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最低标准为446元(其中个人部分223元,单位部分223元),月缴存额最高标准为8792元(其中个人部分4396元,单位部分4396元)。

3.关于公积金的查询

(1)电话查询:12329转0

个人查询用户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码,未设置密码的,密码会通过手机发送,也可自己设置密码。

(2)网站查询

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(http://www.zjgjj.com)的查询页面,先进行注册。注册时必须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客户号(12位)。

(3)微信查询

关注微信公众号:zjszgjj或浙江省直公积金。绑定账号后,可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,并且实时推送账户余额变化通知。

4.公积金支取地址:

(1)凤起路619号办事大厅

(2)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三楼

财务部   杜梦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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