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日期: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  今日天气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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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需重复检查 我院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

为了着力解决“重复检查”“多头检查”问题,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,日前,我院作为试点,率先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

打通患者就医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我院副院长宋柏杉组织召开协调会,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案,明确检验、检查结果互认机构及原则、互认项目、不受互认限制的情形以及具体工作方案和操作要求;卫生专网从原先10M带宽升级到1000M,做好软件对接和维护保障,完成所有医生工作站的系统改造;动员医师树立方便患者、减少重复检验检查的理念并展开专门的软件操作培训,后期将定期开展检验、检查结果互认的专项检查等。经过多方努力,我院于10月底实现互认工作。

据了解,我省将于近期完成省级医院间互联互通互认工作,并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。12月底前,各市平台完成与省平台对接,最终实现省市县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。在互认机构上,要求二甲以上医院及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间予以互认;二乙以下医院对上级医院要予以认可;城市医联体、县域医共体内要予以互认。在互认项目上,将质量可控、稳定性好、检测频度高的项目纳入互认范畴,包括93项检验类项目和180项放射类项目,占高频检查检验项目80%以上,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。在互认规则上,对30天内符合规定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,并确定了10种不受互认限制的情形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。

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不仅能够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、缩短检验检查等候时间,且能减少医疗费用支出、提升就医满意度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浙江做法,将努力实现老百姓得利、医务人员受益、医疗机构满意等多方共赢的改革目标,打造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。

文/信息中心 叶见青、医务部 杨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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