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日期: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  今日天气:
 
 上一篇  下一篇  
放大 缩小默认
探索伦理审查新模式,推动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新发展
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成立

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的领导、支持下,由浙江省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办公室组织牵头,在杭十多家省级医疗单位联合发起,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大力协助下,经前期的酝酿、讨论、准备,4月30日,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成立大会在“钉钉客户端”举行,正式宣告联盟成立。

目前,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发起单位共十一家,分别为浙江医院、浙江省人民医院、浙江省肿瘤医院、浙江省立同德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。

我院纪委书记、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、浙江省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办公室何晓波表示,根据《意见》精神,改革临床试验管理,探索新的伦理审查模式,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。为进一步推动浙江省的伦理审查及临床试验工作,发扬浙江精神,在省内进行有益的探索,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应运而生。

何晓波指出,成立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旨在达到三方面的目的,首先确保在现有法律、法规框架内规范伦理审查;其次,要确保各项伦理审查的质量,十一家发起单位的伦理委员会,管理严格、审查规范,承担伦理主审工作能够对审查工作带来示范效应,推动伦理审查的交流、合作,进一步促进全省其他机构审查质量和能力的提升;第三,提高伦理审查的效率,推动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伦理审查在浙江省内有序、快速、健康地开展。

大会发布了《浙江省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共识》(第一版)。联盟成立之后,相关伦理审查可向联盟发起申请,由一家主审单位主审通过后,其他副审单位可以进行快速审查,满足申办方在浙江省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情况下,能够快速推进伦理审查并确保审查质量,提高临床试验效率。

联盟后续还将借助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的产业对接能力,遴选优质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,切实发挥联盟的伦理协作审查能力。

文/宣传统战部 吴婧

上一篇  下一篇  
放大 缩小默认
© 红五星(杭州)数字文化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 0571-85358819
© Copyright 2017 浙ICP备09019491号-1